一、 有哪些疾病可以在我院办理门诊特殊疾病?
从2014年起我院可办理9种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:
1、原发性高血压
2、慢性肾功能不全
3、糖尿病
4、慢性活动性肝炎、肝硬化
5、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
6、肾病综合征
7、心脏病(风心病、高心病、冠心病、肺心病)
8、帕金森氏症
9、脑血管意外后遗症
二、哪种情况需要重新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?
通过认定后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或出现中断治疗达到6个月以上的;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的参保人员注销异地就医登记后;均应按规定重新到认定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。
三、门诊特殊疾病的办理流程是什么?
成都市内:参保人员向认定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认定→认定通过并打印认定表后,向治疗机构提出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申请→治疗期满后(一般为3个月)结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→申请下次治疗或新增病种认定。
门诊预约电话:028-83061004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荣军路86号
Copyright © 2020 by(ssctyjryy.com)版权所有: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(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,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)